作者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日期:2023-09-27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恢复执行疫情前的商品条码收费标准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一次性加入费: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 一次性加入费 | 原收费标准 720元 | 新收费标准 800元 |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缩短码一次性加入费 | 原收费标准 1120元 | 新收费标准 1200元 |
系统维护费:
系统成员类别 | 原收费标准 | 新收费标准 |
单个企业 | 580元/年 | 640元/年 |
集团公司 | 1080元/年 | 1200元/年 |
进出口公司 | 1080元/年 | 1200元/年 |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2023年9月27日
来源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