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资讯公告 > 通知公告 > 最新通知

关于恢复疫情前条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
作者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
日期:2023-09-27
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恢复执行疫情前的商品条码收费标准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

一次性加入费:

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

一次性加入费

原收费标准

720

新收费标准

800
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缩短码一次性加入费

原收费标准

1120

新收费标准

1200

 

系统维护费:


系统成员类别

原收费标准

新收费标准

单个企业

580元/年

640元/年

集团公司

1080元/年

1200元/年

进出口公司

1080元/年

1200元/年

 

 
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    

 2023年9月27日        

 


来源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