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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条码服务费优惠的通知

作者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
日期:2020-09-30

为切实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,减轻企业负担,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,自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,继续执行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阶段性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》(物编中心函[2020]7号)中规定的阶段性条码服务费优惠措施,收费标准如下:

一次性加入费:
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

一次性加入费

原收费标准

800

新收费标准

720
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缩短码一次性加入费

原收费标准

1200

新收费标准

1120

系统维护费:

系统成员类别

原收费标准

新收费标准

单个企业

640元/年

580元/年

集团公司

1200元/年

1080元/年

进出口公司

1200元/年

1080元/年

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
2020.9.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