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日期:2020-06-17
为切实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,减轻企业负担,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研究决定,自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,继续执行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阶段性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的通知》(物编中心函[2020]7号)中规定,各收费标准如下:
一次性加入费: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 一次性加入费 | 原收费标准 800元 | 新收费标准 720元 |
十三位数字标准码和八位数字缩短码一次性加入费 | 原收费标准 1200元 | 新收费标准 1120元 |
系统维护费:
系统成员类别 | 原收费标准 | 新收费标准 |
单个企业 | 640元/年 | 580元/年 |
集团公司 | 1200元/年 | 1080元/年 |
进出口公司 | 1200元/年 | 1080元/年 |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北分中心
2020.6.17